營業秘密損害賠償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營訴字,107年度,7號
IPCV,107,民營訴,7,20190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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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營訴字第7號
原   告  Haldor Topsoe A/S


法定代理人  Lene Ramm  
訴訟代理人  黃章典律師
呂光律師
林芝余律師
戴雅彣律師
李協書   
被   告  ①富利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代理人  鄭國安律師
謝孟璇律師
劉怡孜律師
被告①兼法
定代理人  江福元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江雍正律師
陶德斌律師
王景良 
黃淳育律師
張芳綾律師
黃豐緒律師
被   告  康捷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林德仁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慧萍律師
被   告  莊錦烽   


訴訟代理人  謝祥揚律師
陳傳岳律師
蔡孟真律師
複代理人 林欣儀律師
翁啟達   
被 告 力技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錦烽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鍾文正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
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9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蔡志宏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9   日
                書記官 張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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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康捷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力技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①富利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利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