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專訴字,108年度,2號
IPCV,108,民專訴,2,20190201,2

1/1頁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專訴字第2號
原 告  法商法雷奧照明公司


法定代理人  Maurizio Martinelli

訴訟代理人  呂紹凡律師
  黃惠敏律師
  吳雅貞律師
  王明莊律師
被 告  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謝綉氣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宗德律師
 陳佩貞律師
 蔡毓貞律師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呂茂昌徐嘉鴻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伍偉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1  日
                書記官 劉筱淇

1/1頁


參考資料
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法商法雷奧照明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