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營訴字第12號原 告 德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玠源 訴訟代理人 陳維鈞律師 黃雪鳳律師 翁偉倫律師 李孟軒律師被 告 林進源 訴訟代理人 賴呈瑞律師被 告 蔡進華 邱士榮 上 列 2 人共 同訴訟代理人 鄭深元律師被 告 黃廉志 王品文 吳東樺 薛又銘 上 列 4 人共 同訴訟代理人 胡怡嬅律師被 告 賴聰杰 夏志豪 林家暉 上 列 3 人共 同訴訟代理人 鄭雅方律師被 告 許學彥 訴訟代理人 徐仕瑋律師 黃柏榮律師 周芳儀律師 鄭雅方律師被 告 姜富元 訴訟代理人 黃士洋律師被 告 范又升 唐孝威 楊桂彰 上 列 3 人共 同訴訟代理人 鍾芝宣律師被 告 帝倫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詩蕓 被 告 林士閔 上 列 2 人共 同訴訟代理人 徐仕瑋律師 黃柏榮律師 周芳儀律師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簡信裕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0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伍偉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劉筱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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