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損害賠償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營訴字,105年度,6號
IPCV,105,民營訴,6,2017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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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5年度民營訴字第6號
3原告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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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理人林育申
6訴訟代理人林慧君
7黃章典律師
8呂光律師
9陳初梅律師
10複代理人吳詩儀律師
11被告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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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王集福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
15行下列職務:
16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
17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18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19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20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21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22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
23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4法官杜惠錦
25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6本件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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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股1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
2書記官林佳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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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