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8年度,364號
TNDV,108,司拍,364,20191129,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364號
聲 請 人 林尚慶 


相 對 人 許伊齡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 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 106年3月6日向第三人劉 瑞賢借款新臺幣(下同)4,000,000元,約定清償日期為106 年6月5日,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為擔 保,經登記在案。詎相對人屆期未依約清償,而第三人劉瑞 賢業將前述抵押債權讓與聲請人,並於106年8月10日辦畢抵 押權移轉登記,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 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據、抵押權移轉變更 契約書、存證信函等件影本及不動產登記謄本等為證。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
│附表: 108年度司拍字第364號│
├──┬────────────────┬────┬──┤
│ │土 地 坐 落│面 積│ │
│編號├───┬────┬───┬───┼────┤權利│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 號│平方公尺│範圍│
├──┼───┼────┼───┼───┼────┼──┤
│001 │臺南市│安南區 │怡北段│725 │275.60 │全部│
├──┼───┼────┼───┼───┼────┼──┤
│002 │臺南市│安南區 │怡北段│725-1 │0.01 │全部│
├──┼───┼────┼───┼───┼────┼──┤
│003 │臺南市│安南區 │怡北段│725-2 │132.26 │全部│
└──┴───┴────┴───┴───┴────┴──┘
┌───────────────────────────────────────────┐
│附表(建物)︰ 108年度司拍字第364號│
├──┬─┬──────┬────┬────┬───────────┬──────┬──┤
│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屋│夾│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頂│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突│ │ │ │建築│ │ │ │
│ │號│ │ │ │ │ │出│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物│層│計│位│材料│台│位│ │
├──┼─┼──────┼────┼────┼─┼─┼─┼─┼─┼─┼──┼─┼─┼──┤
│001 │89│臺南市安南區│臺南市安│2層樓房 │86│86│8.│21│20│平│加強│7.│平│全部│
│ │ │怡安路一段34│南區怡北│加強磚造│.5│.5│20│.5│2.│方│磚造│92│方│ │
│ │ │4巷13號 │段725、7│ │6 │6 │ │2 │84│公│ │ │公│ │
│ │ │ │25-1、72│ │ │ │ │ │ │尺│ │ │尺│ │
│ │ │ │5-2地號 │ │ │ │ │ │ │ │ │ │ │ │
└──┴─┴──────┴────┴────┴─┴─┴─┴─┴─┴─┴──┴─┴─┴──┘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