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8年度,7616號
TCDV,108,司票,7616,20191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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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7616號
聲 請 人 湯士萱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友欣文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填墪
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友欣文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並提出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
  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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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友欣文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