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32252號
TCDV,108,司促,32252,2019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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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32252號
債 權 人 蔡志文 
債 務 人 蕭志明 


債 務 人 劉淑芬 

債 務 人 凱麗詩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淑芬 
債 務 人 雅曼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淑芬 

 
一、㈠債務人蕭志明劉淑芬凱麗詩國際有限公司應向債權人
  連帶清償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及如附件附表所示之利息及
  違約金。
  ㈡債務人蕭志明劉淑芬雅曼妮有限公司應向債權人連帶
   清償新臺幣壹佰萬元,及如附件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
  ㈢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債務人連帶負擔。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
  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貴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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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凱麗詩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麗詩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雅曼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