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易字第751號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彭重國選任辯護人 李岳洋律師 張嘉哲律師上列被告因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7 日 刑事第十八庭 法 官 陳志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振臺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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