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專訴字第2號
原 告 法商法雷奧照明公司
法定代理人 Maurizio Martinelli
訴訟代理人 呂紹凡律師
黃惠敏律師
吳雅貞律師
輔 佐 人 洪珮瑜
被 告 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謝綉氣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宗德律師
複代理人 鄒鎮陽律師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佩貞律師
蔡毓貞律師
輔 佐 人 黃仁浩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
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 年11月28日下午4 時,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4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伍偉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吳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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