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專訴字,105年度,34號
IPCV,105,民專訴,34,20160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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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5年度民專訴字第34號
3原告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5法定代理人林育申
6訴訟代理人謝煒勇律師
7黃信嘉
8被告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10法定代理人葉培城
11訴訟代理人陳文郎律師
12賴蘇民律師
13孫德沛律師
14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
15官張耀文,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16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17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18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19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20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21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22中華民國105年7月21日
23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4法官杜惠錦
25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6本件不得聲明不服。
27中華民國105年7月21日

11書記官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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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