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簡字第2846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金木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8年度
偵字第11165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蔡金木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與證據,除犯罪事實欄第1 行補充「基於竊盜 之犯意」、第3 行補充為「徒手竊取附表所示之商品(價值 共計新臺幣【下同】911 元)」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蔡金木所為,係犯刑法第320 條第1 項竊盜罪。三、爰審酌被告非無謀生能力,前有竊盜前科(不構成累犯), 仍不思悔改以正當方法謀取生活所需,竟為貪圖不法利益, 恣意竊取告訴人店內之商品,侵害告訴人如附件附表之財產 法益,危害社會治安,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 犯行,所竊得之如附件附表所示之商品均已實際發還告訴代 理人000領回(即無庸宣告沒收),危害稍減;兼衡其自 陳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2 項,刑法第320 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 第1 條之1 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判決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 起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李賜隆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軒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宗諺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修正前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8年度偵字第11165號
被 告 蔡金木 男 5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鎮區○○街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蔡金木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民國108年6月4日18時25 分許,在高雄市○○區○○○路00號之小北百貨店內,趁無 人注意之際,徒手竊取附表所示之商品,得手後未向櫃臺結 帳即步出商場,後為小北百貨員工000發現,而商場外攔 阻蔡金木並報警查獲,並扣得附表所示之商品。二、案經寶振生活館有限公司訴請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報 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蔡金木於警詢、偵訊中自白不諱, 核與告訴代理人000指訴之情節大致相符,並有扣押筆錄 、扣押物品目錄表、贓物認領保管單、估價單各1份、監視 器影像光碟1片及照片8張在卷可資佐證,被告自白與事實相 符,洵堪採信,其犯嫌已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普通竊盜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0 日
檢 察 官 李賜隆
附表
┌───┬─────┬───┬───────┬───────┐
│編號 │商品名稱 │數量 │單價(新台幣)│總額(新台幣)│
├───┼─────┼───┼───────┼───────┤
│1 │杏仁小魚 │1包 │105 │105 │
├───┼─────┼───┼───────┼───────┤
│2 │蜜汁腰果 │1包 │105 │105 │
├───┼─────┼───┼───────┼───────┤
│3 │接著劑 │2罐 │72 │144 │
├───┼─────┼───┼───────┼───────┤
│4 │番茄汁 │8罐 │29 │232 │
├───┼─────┼───┼───────┼───────┤
│5 │蘆筍汁 │1罐 │20 │20 │
├───┼─────┼───┼───────┼───────┤
│6 │爽健美茶 │2罐 │22 │44 │
├───┼─────┼───┼───────┼───────┤
│7 │檸檬紅茶 │2罐 │17 │34 │
├───┼─────┼───┼───────┼───────┤
│8 │分解茶 │1罐 │29 │29 │
├───┼─────┼───┼───────┼───────┤
│9 │運動飲料 │1罐 │18 │18 │
├───┼─────┼───┼───────┼───────┤
│10 │麥香奶茶 │1罐 │25 │25 │
├───┼─────┼───┼───────┼───────┤
│11 │古道綠茶 │2罐 │17 │34 │
├───┼─────┼───┼───────┼───────┤
│12 │原萃鐵觀音│2罐 │19 │38 │
│ │茶 │ │ │ │
│ │ │ │ │ │
├───┼─────┼───┼───────┼───────┤
│13 │FIN 運動飲│1罐 │23 │23 │
│ │料 │ │ │ │
│ │ │ │ │ │
├───┼─────┼───┼───────┼───────┤
│14 │冬瓜茶 │3罐 │20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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