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30509號
債 權 人 精美達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振貴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廣大實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聲明是否有誤?(請區分票款與貨款各自請
求金額為何?利息起迄日及利率各為何?)(貨款請求利率
,若未約定利率,以法定利率年息5%計算)
㈡提出支票票號KB1063013、KB1063021二張退票理由單影本
。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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