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30509號
TCDV,108,司促,30509,2019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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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30509號
債 權 人 精美達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振貴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廣大實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聲明是否有誤?(請區分票款與貨款各自請
   求金額為何?利息起迄日及利率各為何?)(貨款請求利率
   ,若未約定利率,以法定利率年息5%計算)
  ㈡提出支票票號KB1063013、KB1063021二張退票理由單影本
   。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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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精美達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廣大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達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