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護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中簡字,108年度,2378號
TCDM,108,中簡,2378,2019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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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中簡字第2378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胡睿洋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臺中分監執行)
上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
8 年度偵字第19454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胡睿洋犯違反保護令罪,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胡睿洋所為,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5 款違反 保護令罪。又完成處遇計畫本須接受多次治療及輔導,被告 無正當理由多次缺席認知輔導,係基於違反保護令之單一犯 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接續實施侵害同一法益之數行為 ,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 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法律評價上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 施行,為包括之一行為,屬接續犯,僅論以一違反保護令罪 。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逕 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 訴(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王詩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吳淑願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8年度偵字第19454號
被 告 胡睿洋 男 25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臺中市○○區○○路000巷00號10
樓(另案在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
臺中分監執行)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胡睿洋張華庭之前夫,2 人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 條第1 款所定之家庭成員。張華庭曾聲請對胡睿洋核發保護令,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調查後,於民國106 年12月15日核發106 年 度家護字第1284號民事通常保護令,該保護令之主文第3 項 為:「相對人( 即胡睿洋) 應於民國107 年12月15日以前完 成12週( 共24小時) 之認知教輔導( 內容:法律教、兩 性平權、溝通技巧) ,以上實施處遇執行時間之調配得由執 行機關或機構視情形彈性調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 局於106 年12月18日15時2 分許,在臺中市○○區○○路 000 巷00號10樓,當場對胡睿洋宣讀前述保護令之主文內容 ;又於106 年12月22日,至前述地點訪查胡睿洋,口頭約制 告誡不得違反該保護令。嗣臺中市政府為執行上述處遇計畫 ,以107 年1 月2 日府授衛心字第1060293215號函、107 年 8 月2 日府授衛心字第1070184631號函、108 年2 月27日輔 授衛心字第1080046711號等公函,送達至胡睿洋位於臺中市 ○○區○○路000 巷00號10樓之住處,要求胡睿洋依照函文 所示之時間報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亦依臺中市政 府107 年8 月2 日府授衛心字第1070184631號函,以電話勸 導胡睿洋配合接受處遇,惟胡睿洋基於違反保護令之犯意, 未於期限內完成12次認知教之處遇計畫,而違反前述保護 令。
二、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
(一)被告胡睿洋於檢察官偵訊時之自白。
( 二)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8 年4 月29日中市衛心字第10800402 67號函( 偵卷頁43)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 年度家護字第 1284號函( 偵卷頁45-49)、臺中市政府107 年1 月2 日府授 衛心字第1060293215號函及送達證書影本( 偵卷頁51-52)、 107 年8 月2 日府授衛心字第1070184631號函及送達證書影 本( 偵卷頁54) 、臺中市政府108 年2 月27日輔授衛心字第 1080046711號函及家庭暴力加害人未到達執行機構通報書( 偵卷頁55-5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107 年8 月3 日 中市警豐分防字第1070062622號函( 偵卷頁57) 、臺中市政 府警察局豐原分局108 年3 月8 日中市警豐分防字第108001



7640號函( 偵卷頁58)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照片黏貼紀錄表 (偵卷頁60)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106 年12月18日 保護令執行紀錄表( 偵卷頁62)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 局家庭暴力加害人訪查紀錄表( 偵卷頁64) 、臺中市政府警 察局家庭倒立事件相對人權利義務告知單( 偵卷頁65) 、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106 年度家護字第1284號民事通常保護令( 偵卷頁67-71)
二、所犯法條:
被告胡睿洋所為,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5 款之違反 保護令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 條第1 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30 日
檢察官 陳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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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