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中簡字第101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徐漢暉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
8 年度偵字第945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徐漢暉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三十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參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徐漢暉前於民國105 年6 月間,甫因未經核准輸入含有「Ni cotine」(下稱尼古丁)成分電子菸油而遭檢警查獲(另案 偵查起訴後,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08 年度訴字第53號判 決,上訴後,由臺灣高等法院以108 年度上訴字第1297號駁 回上訴),其明知含有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係藥事法所 規管之藥品,屬藥事法所稱之藥品,需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 記,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輸入,如未經核准而擅自 輸入,係屬於藥事法第22條第1 項第2 款所稱之禁藥。竟另 基於販賣禁藥即含有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之犯意,先於10 6 年間,向不詳之網路賣家,購入各式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 菸油產品後,即接續於106 年10月間起至107 年9 月間,以 網際網路連結蝦皮購物網或PCHOME購物網,以其所分別申請 之賣家帳號「FISH .VAPSTORE」、「0000000000」刊登販賣 訊息,並使用如附表編號33所示之物作為交易帳戶,供不特 定網友下標購買,而以此方販售含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 並先後販賣1000瓶之電子菸油予不特定人。嗣於107 年11月 21日9 時30分許,為警持本院核發之搜索票在臺中市○○區 ○○路00號7 樓之1 執行搜索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並抽 選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檢驗後,發現均含有尼古丁( Nicotine)成分,而查悉上情。案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 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 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徐漢暉自白不諱,並有如附表所示 之物扣案可證。此外,復有網際網路列印資料、本院108 年 度聲搜字第1911號搜索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刑事警察大隊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臺中市政府
衛生局藥物檢查現場紀錄表、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工作稽 查紀錄表、擷圖蒐證資料、查獲照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 8 年10月1 日局授衛食藥字第080099650 號函暨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報告書等件附卷可憑,足認被告之自白 與事實相符,應可採信。至被告雖另辯稱:本案電子菸油有 部分是105 年前案即購入云云(偵9456卷第48頁、本院卷第 33頁),惟被告於前案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準備程序時已明確 供承:在我住處扣得的電子菸油都是106 年後取得的,不是 105 年間取得的等語,有該院108 年度訴字第53號判決書附 卷可佐(偵9456卷第17-27 頁),且衡情被告既係有轉售等 用途,應不致於105 年間購得知電子菸油迄107 年11月21日 9 時30分許違警搜索時仍放置家中未作處置,應認本案扣得 知電子菸油均係被告於106 年之後所取得。從而,本案事證 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之販賣禁藥罪。本件 被告自106 年10月間某日起至107 年9 月間某日間,經由上 開網站販賣前揭禁藥即含有尼古丁成分之電子菸油之產品之 行為,乃係基於單一之犯意,於密接時間、地點反覆實施, 且侵害同一法益,核屬接續犯,而僅論以一罪。爰審酌被告 明知含有尼古丁之電子菸油,依法不得販賣,竟無視該藥物 流入市面後,對國人生命身體健康所可能造成之危害,擅自 在網站公開販售,危害國人身心健康,所為實屬不該,惟念 及其於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並斟酌其犯罪之手段、動 機、目的及自陳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偵32913 卷第23頁) 、現擔任眼鏡行門市櫃台,月薪新臺幣(下同)2 萬多元、 現未婚尚須扶養母親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本院卷第35頁) 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四、沒收:
(一)按本法總則於其他法律有刑罰、保安處分或沒收之規定者 ,亦適用之;105 年7 月1 日前施行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 、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修正後刑法第11 條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 第2 項、第38條之2 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復按違禁物係指依法令禁止製造、運 輸、販賣、持有及行使之物而言。依藥事法第20條及第22 條之規定,對偽藥及禁藥並未禁止持有,除依其他法令另 有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持有及行使之規定外,偽藥及 禁藥並非均屬違禁物(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545號判 決意旨參照)。又按藥事法第79條第1 項規定查獲之偽藥 或禁藥,沒入銷燬之,但上開沒入銷燬之規定,係列於藥 事法第8 章「稽查及取締」內,而非列於第9 章之「罰則
」,其性質應屬行政秩序罰,屬行政機關依行政程序科罰 之權限,法院自不得越權於判決內諭知沒入銷燬(最高法 院92年度台上字第278 號判決意旨參照);惟如扣案物品 依據刑法第38條之規定得宣告沒收,法院自亦得依據刑法 第38條之規定為沒收之宣告。而藥事法雖經總統以106 年 6 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2491 號令修正公布, 並於同年17日生效施行,然藥事法此次修正條文為藥事法 第88條、第92條,另增訂第53條之1 ,關於藥事法第79條 之1 規定並未修正,故依修正後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 之 規定及前開最高法院判決意旨,本件沒收部分,自應適用 修正後刑法相關規定。經查,扣案如附表編號1 至30所示 之電子菸油,雖非違禁物,惟仍不失為被告所有且屬被告 所為本案販賣禁藥犯行所用之禁藥,復尚未經主管機關先 行依藥事法第79條第1 項之規定沒入銷燬,爰依刑法第38 條第2 項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
(二)次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二項之沒 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 額。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分別定有明文。 查被告於警詢坦認每個月販售獲利約3 萬元等語(偵3291 3 卷第25頁),並另自承本案係從106 年10月開始到107 年9 月共11個月等語(本院卷第33-34 頁),核應有33萬 元之犯罪所得(計算式:3 萬元X11 月=33 萬元),雖未 扣案,仍應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及第3 項之規定宣告 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 其價額。
(三)至扣案如附表編號33所示之物,雖係被告持用以本案犯行 交易所用之帳戶,惟考量存摺掛失申辦容易,沒收尚無刑 法上之重要性,另扣案如附表編號31至32所示之物,尚無 積極證據可認與本案有關,爰均不予宣告沒收。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2 項、第450 條第1 項,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 段、第38條第2 項、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應附繕本)。本案經檢察官蔡仲雍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珈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王志伃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9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藥事法第83條第1項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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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藥品(FrozenE .T(6mg )電子煙油) │3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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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藥品(FrozenE .T(1mg )電子煙油) │5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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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藥品(ROOT BEER (6mg )電子煙油) │29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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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藥品(JUICEUPcanataloupe(3mg )電子│15瓶 │
│ │煙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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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藥品(FUCKIN'FLAVA(6mg )電子煙油)│1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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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藥品(HIGH VOLTAGE(6mg )電子煙油)│12瓶 │
├──┼──────────────────┼────┤
│ 7 │藥品(JUICEUPRipe Mango (3mg )電子│10瓶 │
│ │煙油) │ │
├──┼──────────────────┼────┤
│ 8 │藥品(HIGH VOLTAGE(3mg )電子煙油)│4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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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藥品(OZMOS (3mg )電子煙油) │5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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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藥品(BLANC DE BLANCS (3mg )電子煙│8瓶 │
│ │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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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藥品(ARMAND DE ELIQVIDE(3mg )電子│3瓶 │
│ │煙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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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藥品(Twistere(6mg )電子煙油) │1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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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藥品(RED BEAN(3mg )電子煙油) │5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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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藥品(Spooky Juice(6mg )電子煙油)│5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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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藥品(UBE( 6mg) 電子煙油) │5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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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藥品(PAPAYA MILK (0.6%)電子煙油)│4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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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藥品(ICEAGE(3mg )電子煙油) │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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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藥品(SALAK (6mg )電子煙油) │10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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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藥品(OPUS(3mg )電子煙油) │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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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藥品(CLOUD NINERS(3mg )電子煙油)│5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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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藥品(TUNDRA(6mg )電子煙油) │3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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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藥品(Yakolt(3mg )電子煙油) │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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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藥品(Compass (6mg )電子煙油) │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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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藥品(ONEHIT(6mg )電子煙油) │6瓶 │
├──┼──────────────────┼────┤
│25 │藥品(ONEHIT(3mg )電子煙油) │4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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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藥品(BLUK UNICORN(3mg )電子煙油)│4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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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藥品(BARISTA (0.6mg )電子煙油) │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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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藥品(HOT CAKES (6mg )電子煙油) │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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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藥品(Sugar Labs(6mg )電子煙油) │2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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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藥品(電子煙油) │17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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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存摺(中國信託存摺(戶名:徐漢暉))│1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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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存摺(臺灣銀行存摺(戶名:徐漢暉) │1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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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存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存摺(戶名:林│1本 │
│ │志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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