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3759號債 權 人 時尚bobo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呂文斌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侯嘉妮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壹、應補正之事項:一、查報債務人侯嘉妮是否居住於陳報址。二、提出債權人管理委員會最近一次主任委員當選證明及管委會 組織報備證明。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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