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8年度,1624號
PCDV,108,補,1624,2019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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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補字第1624號
原   告 陳宥溱 
訴訟代理人 詹豐吉律師
被   告 陳穎農 
      陳冠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回復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原告起訴
未據繳納裁判費。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
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
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 第1 項、第2
項定有明文。查本件原告起訴請求被告陳穎農陳冠呈(以下合
稱被告)應將被繼承人陳金發所遺留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下稱
系爭土地),於民國85年10月2 日以分割繼承為原因所為之登記
予以塗銷並回復為原告、訴外人黃美慧陳亭熹、被告公同共有
,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系爭土地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而
系爭土地起訴時(即108 年1 月)之公告土地現值,及系爭土地
之面積、被告登記之權利範圍分別如附表所示,此有原告所提系
爭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附卷可稽,循此計算,本件訴訟標的價額
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451 萬6,136 元(計算式詳如附表),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3萬9,776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
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8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映如
 
                  法 官 謝宜雯
 
                  法 官 莊哲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
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其餘關於命補
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9   日
                  書記官 尤秋菊
附表:
┌──┬─────────┬────────┬──────┬───┬────┬─────────────────┐
│編號│ 土 地 坐 落  │ 公告土地現值 │ 土地面積 │名義人│權利範圍│     訴訟標的價額      │
│  │         │(元/ 平方公尺)│(平方公尺)│   │    │    (元以下四捨五入)    │
├──┼─────────┼────────┼──────┼───┼────┼─────────────────┤
│1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2,300      │823.11   │陳穎農│1/2   │2,300 元/ 平方公尺×823.11平方公尺│
│  │二段362地號    │        │      ├───┼────┤×(1/2 +1/2 )=1,893,153元   │
│  │         │        │      │陳冠呈│1/2   │                 │
├──┼─────────┼────────┼──────┼───┼────┼─────────────────┤
│2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1,775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1,775 平方公尺│
│  │二段1080地號   │        │      ├───┼────┤×(5/96 +5/96 )=776,563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3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53     │陳穎農│1/24  │4,200 元/ 平方公尺×53平方公尺×(│
│  │二段1081地號   │        │      ├───┼────┤1/24 +1/24 )=18,550元     │
│  │         │        │      │陳冠呈│1/24  │                 │
├──┼─────────┼────────┼──────┼───┼────┼─────────────────┤
│4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1,916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1,916 平方公尺│
│  │二段1082地號   │        │      ├───┼────┤×(5/96+5/96)=838,250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5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2,420.25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2,420.25平方公│
│  │二段1153地號   │        │      ├───┼────┤尺×(5/96+5/96)=1,058,859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6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247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247 平方公尺×│
│  │二段1154地號   │        │      ├───┼────┤(5/96+5/96)=108,063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7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340.36   │陳穎農│1/24  │4,200 元/ 平方公尺×340.36平方公尺│
│  │二段1199地號   │        │      ├───┼────┤×(1/24+1/24)=119,126元    │
│  │         │        │      │陳冠呈│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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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5,538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5,538平方公尺 │
│  │二段1200地號   │        │      ├───┼────┤×(5/96+5/96)=2,422,875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9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82     │陳穎農│1/24  │4,200 元/ 平方公尺×82平方公尺×(│
│  │二段1201地號   │        │      ├───┼────┤1/24+1/24)=28,700元      │
│  │         │        │      │陳冠呈│1/24  │                 │
├──┼─────────┼────────┼──────┼───┼────┼─────────────────┤
│10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10,613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10,613平方公尺│
│  │二段1086地號   │        │      ├───┼────┤×(5/96+5/96)=4,643,188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11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397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397平方公尺× │
│  │二段1087地號   │        │      ├───┼────┤(5/96+5/96)=173,688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12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47.55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47.55 平方公尺│
│  │二段1203地號   │        │      ├───┼────┤×(5/96+5/96)=20,803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13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171.28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171.28平方公尺│
│  │二段1204地號   │        │      ├───┼────┤×(5/96+5/96)=74,935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14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8,600      │304.08   │陳穎農│1/24  │8,600元/ 平方公尺×304.08平方公尺 │
│  │二段1208地號   │        │      ├───┼────┤×(1/24+1/24)=217,924元    │
│  │         │        │      │陳冠呈│1/24  │                 │
├──┼─────────┼────────┼──────┼───┼────┼─────────────────┤
│15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398     │陳穎農│1/24  │4,200 元/ 平方公尺×398 平方公尺×│
│  │二段1098地號   │        │      ├───┼────┤(1/24+1/24)=139,300元     │
│  │         │        │      │陳冠呈│1/24  │                 │
├──┼─────────┼────────┼──────┼───┼────┼─────────────────┤
│16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273.65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273.65平方公尺│
│  │二段1099地號   │        │      ├───┼────┤×(5/96+5/96)=119,722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17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278.05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278.05平方公尺│
│  │二段1100地號   │        │      ├───┼────┤×(5/96+5/96)=121,647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18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597.47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597.47平方公尺│
│  │二段1103地號   │        │      ├───┼────┤×(5/96+5/96)=261,393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19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141.99   │陳穎農│5/96  │4,200 元/ 平方公尺×141.99平方公尺│
│  │二段1104地號   │        │      ├───┼────┤×(5/96+5/96)=62,121元    │
│  │         │        │      │陳冠呈│5/96  │                 │
├──┼─────────┼────────┼──────┼───┼────┼─────────────────┤
│20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498.34   │陳穎農│1/6   │4,200 元/ 平方公尺×498.34平方公尺│
│  │二段1146地號   │        │      ├───┼────┤×(1/6+1/6)=697,676元     │
│  │         │        │      │陳冠呈│1/6   │                 │
├──┼─────────┼────────┼──────┼───┼────┼─────────────────┤
│21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194     │陳穎農│1/6   │4,200 元/ 平方公尺×194平方公尺× │
│  │二段1149地號   │        │      ├───┼────┤(1/6+1/6)=271,600元      │
│  │         │        │      │陳冠呈│1/6   │                 │
├──┼─────────┼────────┼──────┼───┼────┼─────────────────┤
│22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4,200      │320     │陳穎農│1/6   │4,200 元/ 平方公尺×320 平方公尺×│
│  │二段1150地號   │        │      ├───┼────┤(1/6+1/6)=448,000元      │
│  │         │        │      │陳冠呈│1/6   │                 │
├──┴─────────┴────────┴──────┴───┴────┼─────────────────┤
│                                     │合計14,516,13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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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