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7年度促字第209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義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富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夌花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吳夌花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吳菁芬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吳正一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玖佰玖拾萬元,及如附表
所示期間及利率計算之利息、違約金。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美金參拾玖萬參仟陸佰陸拾元,
及如附表所示期間及利率計算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
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
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四、如債務人未於第二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
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97 年 2 月 4 日
民事庭 法 官 沈佳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2 月 4 日
書記官 黃秀忠
附表97年度促字第2096號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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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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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台幣 │吳正一,吳│自民國96年12│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4.51│
│ │9900000元 │菁芬,吳夌│月21日起 │ │1 │
│ │ │花,富一國│ │ │ │
│ │ │際股份有限│ │ │ │
│ │ │公司 │ │ │ │
├──┼──────┼─────┼──────┼──────┼───────┤
│ 2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6年7 │至民國97年 │年息百分之7.15│
│ │47520元 │菁芬,吳夌│月6 日起 │1月2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1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8.4 │
│ │ │公司 │月3 日起 │ │ │
├──┼──────┼─────┼──────┼──────┼───────┤
│ 3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6年7 │至民國97年 │年息百分7.15 │
│ │110242.37 元│菁芬,吳夌│月27日起 │1月2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1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8.4 │
│ │ │公司 │月3日起 │ │ │
├──┼──────┼─────┼──────┼──────┼───────┤
│ 4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6年8 │至民國97年 │年息百分之7.15│
│ │75517.63 元 │菁芬,吳夌│月24日起 │1月2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1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8.4 │
│ │ │公司 │月3日起 │ │ │
├──┼──────┼─────┼──────┼──────┼───────┤
│ 5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6年9 │至民國97年 │年息百分之7.15│
│ │160380元 │菁芬,吳夌│月5日起 │1月2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1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8.4 │
│ │ │公司 │月3日起 │ │ │
└──┴──────┴─────┴──────┴──────┴───────┘
違約金:
┌──┬──────┬─────┬──────┬──────┬───────┐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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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台幣 │吳正一,吳│自民國97年1 │至民國97年7 │年息百分之0.45│
│ │9900000元 │菁芬,吳夌│月21日起 │月20日止 │1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7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0.90│
│ │ │公司 │月21日起 │ │2 │
├──┼──────┼─────┼──────┼──────┼───────┤
│ 2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7年1 │至民國97年7 │年息百分之0.84│
│ │47520元 │菁芬,吳夌│月4日起 │月3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68│
│ │ │公司 │7月4日起 │ │ │
├──┼──────┼─────┼──────┼──────┼───────┤
│ 3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7年1 │至民國97年7 │年息百分之0.84│
│ │110242.37元 │菁芬,吳夌│月4日起 │月3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7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68│
│ │ │公司 │月4日起 │ │ │
├──┼──────┼─────┼──────┼──────┼───────┤
│ 4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7年1 │至民國97年7 │年息百分之0.84│
│ │75517.63 元 │菁芬,吳夌│月4日起 │月3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7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68│
│ │ │公司 │月4日起 │ │ │
├──┼──────┼─────┼──────┼──────┼───────┤
│ 5 │美元 │吳正一,吳│自民國97年1 │至民國97年7 │年息百分之0.84│
│ │160380元 │菁芬,吳夌│月4日起 │月3日止 │ │
│ │ │花,富一國├──────┼──────┼───────┤
│ │ │際股份有限│自民國97年7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1.68│
│ │ │公司 │月4日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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