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發還土地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8年度,207號
KSBA,108,訴,207,20190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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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07號
原 告 洪慶巖
被 告 澎湖縣政府
代 表 人 賴峰偉
訴訟代理人 歐政和
 洪春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發還土地事件,原告不服內政部中華民國108
年4月22日臺內訴字第1080015374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7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 邱 政 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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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