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8年度,3005號
TNDV,108,司票,3005,2019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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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3005號
聲 請 人 黃裕凱 


相 對 人 得利營造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蘇義群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於各如附表編號二至四所示發票日共同簽發之本票三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編號二至四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編號二至四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 票 4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後 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 4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 語。
二、按法院判斷應否依票據法第 123條為准許本票執票人強制執 行之裁定,應視本票執票人可否向發票人行使追索權以為斷 。又記載受款人之本票應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執票人應以 背書之連續,證明其權利,票據法第124條、第30條第1項、 第 37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是執票人行使權利時,應 以背書之連續證明其為權利人,易言之,背書之連續乃權利 人資格之證明,亦即執票人行使權利之要件,持有背書不連 續之本票執票人既不能證明其為真正票據權利人,自不能對 發票人行使追索權,復無從依票據法第 123條聲請法院為准 許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
三、經查:
㈠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本票,聲請人就票載金額及利息之請求 ,業據其提出本票原本,並陳報其已向相對人屆期提示,經 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㈡聲請人提出之附表編號 1所示本票,於「無條件擔任兌付」 等文字上方,記載有第三人大芫鋼鐵企業有限公司之名稱, 依一般社會通念,應認附表所示本票,係以大芫鋼鐵企業有



限公司為受款人之記名票據,其轉讓自應以背書及交付為之 。然附表所示本票因無大芫鋼鐵企業有限公司之背書而屬背 書不連續,聲請人雖執有該本票,亦無法證明其為票據權利 人而得行使追索權。依前揭說明,聲請人即不得執附表編號 1 所示本票聲請法院為准許強制執行之裁定,聲請人據以聲 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顯非適法,應予駁回。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 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 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 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9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 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 以核對本票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 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 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 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本票裁定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聲請人,相對人對於聲請 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 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 裁定更正錯誤。
五、本票裁定因屬非訟事件裁定,為裁定之法院僅就本票為形式 上之審查,抗告法院亦僅就形式為審查,無從審酌屬於實體 上法律關係之事由,亦不得審酌抗告人關於實體事項之抗辯 事由,是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空白授權票據者 ,或對本票債務是否清償而消滅有所爭執等實體上之爭執者 ,應係由發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
│附表: 108年度司票字第30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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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票 日│票 面 金 額 │到 期 日│利 息 起 算 日│票據號碼│備註│
│ │ │(新 臺 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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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105年8月12日│2,020,250元 │105年8月17日 │105年8月17日 │CH574818│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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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105年8月12日│1,600,000元 │105年10月31日 │105年10月31日 │CH574819│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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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105年8月18日│680,000元 │未 載│本裁定送達翌日│CH574820│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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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105年8月18日│500,000元 │未 載│本裁定送達翌日│CH574825│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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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芫鋼鐵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得利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