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27565號
TCDV,108,司促,27565,20190926,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7565號
債 權 人 周玉惠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網寶科技有限公司陳瑋婷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對債務人請求連帶給付依據為何?並提出釋明資料。
  ㈡提出債權人未簽名,債務人網寶科技有限公司陳瑋婷
   造文書之釋明資料。
  ㈢提出網寶科技有限公司將合作金庫銀行刷卡機移至陳瑋婷
   使用,有刷卡融資現金事實之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鄭淑英

1/1頁


參考資料
網寶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寶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