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26835號
TCDV,108,司促,26835,20190920,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6835號
債 權 人 淳養真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黃惠湘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周瑞澤周俐雯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
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正黃惠湘現為淳養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之證明文
   件(如縣市政府備查函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等)。
  ㈡提出以下證據釋明債權人有得向債務人請求之法律依據:
   未遮蔽建物所有權人姓名之不動產登記謄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貴欽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