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8年度,582號
TCDM,108,附民,582,20190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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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582號
原   告 良哥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卓正雄
訴訟代理人 梁基暉律師
被   告 林彩龍
      禾裕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兼上列一人
法定代理人 林土城
上列被告因本院108年度易字第1842號公共危險案件,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 官 王靖茹
                  法 官 簡佩珺
                  法 官 湯有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美雲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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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禾裕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良哥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