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8年度,7990號
TPEV,108,北簡,7990,2019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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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示  判  決  筆  錄  108年度北簡字第7990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訴訟代理人 張毓麟 
被   告 張倫赫 

      張景銘 
      洪惠英  原住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 108年9月5日
言詞辯論終結,並於同年9 月12日上午11時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北簡易庭第1 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郭美杏
                  書記官 楊婷雅
                  通 譯 彭詩師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於後︰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陸萬叁仟柒佰捌拾捌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柒佰柒拾元由被告連帶負擔。本判決得假執行。被告以新臺幣壹拾陸萬叁仟柒佰捌拾捌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訴訟標的及理由要領:
一、被告等經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 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張倫赫於民國100 年至103 年就學期間,邀同 被告張景銘洪惠英為連帶保證人,向原告申請就學貸款, 迄今尚積欠如主文第1 項所示之金額等語,為此請求判決如 主文所示。
三、經查,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就學貸款 借據、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就學帳卡明細表、台幣放款利 率查詢、債務清理案件前置協商維護作業毀諾證明等件為證 ,自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 主文第1 項所示之金額,即屬有據,應予准許。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 判決,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



執行。並依同法第392 條第2 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於預 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五、本件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書 記 官 楊婷雅
法 官 郭美杏
以上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臺北市○○○路0 段000 巷0 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2 日
書 記 官 楊婷雅
計 算 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 註
第一審裁判費 1,770元
合 計 1,770元
附表:
┌───┬───────────┬────────────┐
│請求金│利息 │違約金 │
│額(新├────────┬──┼────────┬───┤
│臺幣/ │期間 │週年│期間 │週年利│
│元) │ │利率│ │率% │
│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7 年11月│1.15│自民國107 年12月│0.115 │
│22,265│1 日起至民國108 │% │1 日起至民國108 │% │
│ │年4 月25日止 │ │年4 月25日止 │ │
│ │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4 月│4.16│自民國108 年4 月│0.416 │
│ │26日起至清償日止│% │26日起至民國108 │% │
│ │ │ │年5 月31日止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6 月│0.832 │
│ │ │ │1 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 │ │ │
├───┼────────┼──┼────────┼───┤




│ │自民國107 年10月│1.15│自民國107 年11月│0.115 │
│22,829│1 日起至民國108 │% │1 日起至民國108 │% │
│ │年4 月25日止 │ │年4 月25日止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4 月│4.16│自民國108 年4 月│0.416 │
│ │26日起至清償日止│% │26日起至民國108 │% │
│ │ │ │年4 月30日止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5 月│0.832 │
│ │ │ │1 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 │ │ │
├───┼────────┼──┼────────┼───┤
│ │自民國107 年10月│1.15│自民國107 年11月│0.115 │
│40,056│1 日起至民國108 │% │1 日起至民國108 │% │
│ │年4 月25日止 │ │年4 月25日止 │ │
│ │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4 月│4.16│自民國108 年4 月│0.416 │
│ │26日起至清償日止│% │26日起至民國108 │% │
│ │ │ │年4 月30日止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5 月│0.832 │
│ │ │ │1 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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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民國107 年10月│1.15│自民國107 年11月│0.115 │
│44,341│1 日起至民國108 │% │1 日起至民國108 │% │
│ │年4 月25日止 │ │年4 月25日止 │ │
│ │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4 月│4.16│自民國108 年4 月│0.416 │
│ │26日起至清償日止│% │26日起至民國108 │% │
│ │ │ │年4 月30日止 │ │
│ │ │ │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5 月│0.832 │
│ │ │ │1 日起至清償日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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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民國107 年10月│1.15│自民國107 年11月│0.115 │
│34,297│1 日起至民國108 │% │1 日起至民國108 │% │
│ │年4 月25日止 │ │年4 月25日止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4月 │4.16│自民國108 年4 月│0.416 │
│ │26日起至清償日止│% │26日起至民國108 │% │
│ │ │ │年4 月30日止 │ │
│ │ │ │ │ │
│ ├────────┼──┼────────┼───┤
│ │ │ │自民國108 年5 月│0.832 │
│ │ │ │1 日起至清償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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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