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8年度,1039號
TPDV,108,除,1039,20190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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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039號
聲 請 人 東海大學實習農牧場牛乳加工廠

法定代理人 王茂駿
代 理 人 李美慧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507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8月9 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3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許勻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詹玗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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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0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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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票人 │ 付款人 │ 發票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民國)│(新臺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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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巧立旺有│板信商業│108年3月│443,709元 │KF0031445 │
│ │限公司 │銀行復興│15日 │ │ │
│ │陳暘琮 │分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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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