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8年度,5179號
TCDV,108,司票,5179,20190801,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5179號
聲 請 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史榮傑莊竣和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
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莊竣和之姓名是否有誤,請查明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賴義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1/1頁


參考資料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