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8年度,21589號
TCDV,108,司促,21589,2019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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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21589號
債 權 人 李素寧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奕勝精化實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是否請求連帶給付?如是,請具狀更正。
  ㈡提出尚欠租金2個月金額105,708元之計算式。
  ㈢提出每個月預扣租金7,146元作為繳納租賃稅與租賃二代
   健保稅之釋明資料。(請告知在合約第幾條)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黃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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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奕勝精化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