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8年度,6612號
TYDV,108,司票,6612,20190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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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票字第6612號
聲 請 人 台灣途遊資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崇瑋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
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秀子服飾」之商業登記資料(含法定代理人為何人
  ?組織型態為何?)及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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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途遊資融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