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業會計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7年度,212號
NTDM,107,訴,212,20190815,1

1/1頁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212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唐啟澧


      廖彩玲


共   同
選任辯護人 林毓洲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
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5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國煜
                  法 官 陳宏瑋
                  法 官 林信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劉 綺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