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事),上字,106年度,260號
KSHV,106,上,260,2018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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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上字第260號
上 訴 人 洪連興 
訴訟代理人 梁家豪律師
      陳世明律師
      林靜如律師
參 加 人 曾瑞在 
被上訴人  洪張秀貴

訴訟代理人 謝東昇 
被上訴人  臺灣屏東農田水利會

法定代理人 黃信茗 
訴訟代理人 鄭宗麟 
      楊德性 
受告知人  洪宏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宛榆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3 日
書記官 陳勃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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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