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23019號
TCDV,107,司促,23019,20180905,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23019號
債 權 人 宇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騰銘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黃明雄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對債務人債權請求權存在之釋明(因狀附之客戶應收
   之明細表所示其客戶為珊明包裝事業有限公司)?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賴亮蓉

1/1頁


參考資料
宇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