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585號原 告 彭主榮 彭陳雪共 同訴訟代理人 李孟仁律師 吳信文律師上 一 人複 代理 人 林怡靖律師被 告 黃楊玉梅訴訟代理人 楊雨錚律師 王正宏律師上 一 人複 代理 人 黃昭雄律師參 加 人 愿興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劉素蘭訴訟代理人 裘佩恩律師 楊志凱律師 王盛鐸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潘明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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