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豐原簡易庭(民事),豐小字,107年度,311號
FYEV,107,豐小,311,2018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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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7年度豐小字第311號
原   告 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文全
訴訟代理人 歐泓均
被   告 楊榮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6月19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柒仟伍佰陸拾叁元,及自民國一0七年五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新臺幣陸佰貳拾元;其餘新臺幣叁佰捌拾元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理由要領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 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05年5月19日駕駛車牌號碼0000-00 號車,行經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前時,因未注意車 前狀況之過失,不慎撞擊原告所承保,訴外人即被保險人朱 志聰所有而由訴外人黃翠鈴所駕駛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車 (下稱系爭車輛),致系爭車輛受損,原告已依保險契約賠 付系爭車輛必要之修復費用合計新臺幣(下同)28,251元( 零件費用:11,876元,工資費用:7,255元,烤漆費用:9,1 20元),原告已依保險法第53條規定,取得被保險人對第三 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本件系爭車輛因被告過失撞損,爰依 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28,251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 分之5計算之利息等語。
三、被告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 及陳述。
四、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行車駕照、估價單、車損照片 及發票原本為證,並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製作之道 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事故調查報告表、談話紀錄表及事故照 片附卷可稽(卷19-31頁);而被告則經合法通知,惟未到 庭,復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 之23、第436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280條第3項、第1項之規定 ,視同自認,堪認原告上開主張為真實。
五、按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其物因



毀損所減少之價額,依民法第196條請求賠償物被毀損所減 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最 高法院77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系爭車輛係於 2000年9月(即民國89年9月)出廠至本件車禍事故發生日即 105年5月19日止,使用期間為15年9月(營利事業所得稅查 核準則第95條第6款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平均法、 定率遞減法或年數合計法者,以一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 間未滿一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 ;不滿一月者,以月計);而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 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非營業用小客車 之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一年折舊千分之三六九 ,採用定率遞減法者,其最後一年之折舊額,加歷年折舊累 計額,其總和不得超過該資產成本原額之十分之九;據此, 系爭車輛使用期間長達15年9月,既已超過五年,修復以新 品替換舊品之零件折舊額總和,必然超過換修零件費用十分 之九,故其折舊後之換修零件費用,應以換修零件費用之十 分之一計算,即1,188元,加計工資費用7,255元、烤漆費用 9,120元,總計為17,563元。
六、綜上,原告請求被告給付17,563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 告翌日即107年5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 理由,應予駁回。又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第1項 規定適用小額程序,依同法第436條之19第1項規定,法院為 訴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定其費用額,本件訴訟費用額,審 核卷附證物後,確定為如主文第3項所示之金額。又就原告 勝訴部分,依同法第436條之20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
七、據上論結,原告之訴一部為有理由,一部為無理由,依民事 訴訟法第436條之23、第436條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 第79條、第436條之19、第436條之20、第393條第2項,判決 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8 日
豐原簡易庭 法 官 林孟和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理由書。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江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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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