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更生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106年度,322號
KSDV,106,司執消債更,322,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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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22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凌瑋峻即凌吉富
代 理 人 施吉安律師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博怡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東亮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裕南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修偉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新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文正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劉魯靜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伯燿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收受本院確定證明書之次月起,於每月二十日給付。




聲請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受如附件之限制。
理 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 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 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前段 定有明文。次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 收入狀況報告書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 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 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 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 權額之二分之一時,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又更生 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法院為認可之裁 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 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 清理條例第60條第1項、第2項,及第62 條第1項、第2項分 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6年度消債更字第393號裁 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而聲請人其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 案,經本院將該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 告書通知債權人,並命債權人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以書面確 答是否同意該方案,嗣除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灣中 小企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合作 金庫商業銀行等明確表示不同意更生方案外,其餘債權人匯 誠第一資產管理公司、元大國際資產管理公司、新光行銷公 司、寰辰資產管理公司、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劉魯靜等於該 期限內均未表示意見,有送達證書在卷足憑,則依前開條文 意旨即視為同意。
三、綜上,本件更生事件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方案之已申報無擔 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暨其債權額,均已逾半數,是應視為債 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再觀諸聲請人所提上開更生方案, 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條件已盡力清償又無同 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另並依上開規定 ,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 定為相當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附件:更生債務人之生活限制




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三、不得為不動產之處分或受讓。
四、不得為金錢借貸之行為。
五、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速鐵路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 費支付者不在此限。
六、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七、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八、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九、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
十、其他經本院限制之行為。
十一、每月應遵守支出限制。
附表(以下金額單位均為新台幣)
┌──────────────────────────────┐
│更生方案:每月一期,共72期,每月20日匯款,分配金額如下: │
├──────────┬──────┬─────┬──────┤
│債權人 │ 債權金額 │ 債權比例 │ 每期金額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407589 │ 5.35% │ 176 │
├──────────┼──────┼─────┼──────┤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229323 │ 3.01% │ 99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0000000 │ 13.29% │ 439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573054 │ 7.52% │ 248 │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482789 │ 6.33% │ 209 │
├──────────┼──────┼─────┼──────┤
匯誠第一資產管理公司│ 964433 │ 12.65% │ 418 │
├──────────┼──────┼─────┼──────┤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公司│ 0000000 │ 18.07% │ 596 │
├──────────┼──────┼─────┼──────┤
│新光行銷公司 │ 299402 │ 3.93% │ 130 │
├──────────┼──────┼─────┼──────┤
│寰辰資產管理公司 │ 0000000 │ 17.78% │ 587 │
├──────────┼──────┼─────┼──────┤
富邦資產管理公司 │ 358553 │ 4.70% │ 155 │
├──────────┼──────┼─────┼──────┤




劉魯靜 │ 562464 │ 7.38% │ 243 │
├──────────┼──────┼─────┼──────┤
│債權總額 │ 7,624,091 │ 每期金額 │ 3,300 │
├──────────┼──────┼─────┼──────┤
│清償成數 │ 約3.12% │清償總額 │ 237,600 │
├──────────┴──────┴─────┴──────┤
│補充說明: │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規定,由最大債權金融 │
│機構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資產管理公司、民間債權人除│
│外),惟匯款前債務人仍應自行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洽詢,辦理相關│
│手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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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寰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匯誠第一資產管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邦資產管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邦產物保險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