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重上更(三)字第14號
上 訴 人 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沈宗隆
被 告 陳焜辰(原名陳天順)
共同選任辯護人 許哲嘉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台灣雲林地方
法院91年度訴字第348 號中華民國97年8 月15日第一審判決(起
訴案號:台灣雲林地方檢察署91年度偵字第3072、3154、3919、
3938號,併辦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97年度偵字第20019 號
),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9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清安
法 官 林福來
法 官 王慧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双財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