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7年度,44號
TNDV,107,司拍,44,2018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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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拍字第44號
聲 請 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博怡
非訟代理人 洪進明
相 對 人 李金盈
債 務 人 勝有塑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璟德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 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 明。末按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 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 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12條第1項,復有明確規定。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債務人勝有塑膠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 產,為擔保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 及將來在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 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 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 、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特約商 店契約及押租金債務,設定新臺幣(下同)13,500,000元 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28年6月24 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 在案。
㈡嗣債務人勝有塑膠科技有限公司於①98年6月29日②106年 5月24日③106年5月24日向聲請人借款①9,000,000元②4, 000,000元③5,00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13年4月15日② 107年5月24日③107年5月24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 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 部償還。詎債務人勝有塑膠科技有限公司自106年12月15 日起即陸續未依約償還,尚欠本金共13,082,000元及利息 、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勝 有塑膠科技有限公司已於107年1月18日將如附表所示之不



動產所有權經信託登記予相對人李金盈,惟依前開說明, 聲請人之抵押權不因之而受影響,且因聲請人之抵押權係 在信託登記前即已設定,亦不受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之 限制,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 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輔導中小企業 升級貸款契約書、借據、契據條款變更契約、授信約定書 、繳款明細表等件影本及土地登記謄本及建物登記謄本為 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 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 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 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23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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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7年度司拍字第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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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地 坐 落│面 積│ │




│編號├───┬────┬───┬───┼────┤權利│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 號│平方公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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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臺南市│永康區 │頂東段│971 │247.61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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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臺南市│永康區 │頂東段│972 │41.91 │全部│
├──┼───┼────┼───┼───┼────┼──┤
│003 │臺南市│永康區 │頂東段│973 │355.30 │全部│
├──┼───┼────┼───┼───┼────┼──┤
│004 │臺南市│永康區 │頂東段│973-1 │214.20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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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7年度司拍字第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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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一│合│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號│ │ │ │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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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28│臺南市永康區│臺南市永│1層樓房 │25│25│平│全部│
│ │2 │正南一街57巷│康區頂東│廠房、辦│7.│7.│方│ │
│ │ │98號 │段973、9│公室 │99│99│公│ │
│ │ │ │73-1地號│ │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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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勝有塑膠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