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11894號
TCDV,107,司促,11894,20180514,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1894號
債 權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黃暄雅傅劍軒即傅以中之繼承人發支
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被繼承人傅以中除戶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4  日
            書記官 施玉卿

1/1頁


參考資料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