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侵訴字,105年度,75號
TYDM,105,侵訴,75,20180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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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侵訴字第75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趙修屏
指定辯護人 陳佳函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 年度少
連偵字第6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丙○○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事 實
丙○○係成年人,見其同居人姪子陳○材友人即16歲以上未滿18歲代號0000-000000 之少女(民國88年3 月生,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甲○)借住於其與同居人共同居住之家中,竟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於105 年2 月27日下午佯稱要有事詢問甲○,約甲○於住家附近7-11便利商店見面,甲○不疑有他依約前往,2 人見面後,丙○○向甲○佯稱要騎乘機車載其去逛街,甲○上車後,丙○○竟將甲○直接載往桃園市○○區○○○街00號松荷汽車旅館,於同日16時24分許抵達,嗣後進入該旅館211 號房間內,強行將甲○拉至床上,以按摩為由,開始撫摸甲○腿部、胸部,經甲○口頭不斷拒絕,並以手推開方式表達拒絕之意,丙○○仍不停止,將其手從甲○褲頭伸入甲○下體,以手指插入甲○下體內,違反甲○意願對甲○為性交,嗣後丙○○脫下自己褲子,欲脫下甲○褲子以其性器官插入甲○下體時,甲○再度口頭拒絕,並向丙○○佯稱有事情要去前往處理,丙○○始罷手。 理 由
一、訊據被告丙○○固坦承有於前揭時、地以手指插入甲○下體 之行為,惟矢口否認有何違反甲○意願之情形,辯稱:甲○ 去其家中借住時,騙其已滿18歲,其沒有違反甲○意願與其 發生性行為云云。
二、經查:
㈠被告為成年人,甲○於案發時則為未滿18歲之少年(見不公 開偵卷第2 頁),被告雖辯稱:甲○借住其家時,騙其已滿 18歲云云。然被告於警詢中已自承:約甲○出來行進間聊天 時,甲○有談到還有1 個月才滿18歲等語(見偵卷第5 頁反 面),基此,被告已知悉甲○係未滿18歲之事實,足堪認定 ,被告前揭所辯,洵無足採。
㈡甲○於警詢及偵查中均證稱:被告係其朋友陳○材姨丈, 其於105 年2 月21日開始過去被告那邊借住,105 年2 月27 日下午某時許,被告要其在16時到附近的7-11便利商店等他 ,他有事情要問,其即依約前往,被告騎機車來,問其要不



要去泡溫泉,其說不要,後來又問要不要吃東西跟逛街,其 想說逛街很近,就坐上被告機車,然被告卻直接騎車到汽車 旅館;進去旅館後,被告問其要不要泡溫泉,其說不要,被 告叫其脫外套,其亦不要,被告摸其肩膀,其就把被告手推 開,被告說他是學推拿的,要幫忙按摩腳,手就越摸越上來 ,先隔著衣服摸其性器官,被告身體壓住其左邊手腳,後來 被告將手從其褲頭伸進內褲裡,手指插入其性器官抽動約半 小時,被告另一手從衣服下方伸入其內衣裡摸其胸部,其有 用手推被告反抗,但推不開,被性侵時,因為怕被告對其不 利,所以沒有喊叫或跑走;被告知道其年紀,因當天被告到 7-11便利商店旁彩券行買彩券時,其有告訴被告其為17歲; 當天其沒有再回被告家,其有告訴乾哥潘○杰,後來潘○杰 帶其至被告家向陳○材說其被性侵的事,陳○材就報警等語 (見偵卷第9 頁至第12頁、第37頁至第40頁)。於本院審理 時亦具結證稱:於警詢中所述被告知道其年紀為17歲,被告 將手從其褲頭伸進內褲裡,手指插入性器官大約半小時,其 無法將被告推開等節為正確,本案發生後,除被被告同居人 叫去外,都沒有再回被告家,本案是陳俊材和另外兩個朋友 陪同其去警局報案等語(見本院卷第112 頁至第113 頁)。 被告於警詢中自陳:甲○係其姪子朋友,當時借住在其家中 ,於105 年2 月27日有與甲○一同前往汽車旅館,進入汽車 旅館後,其先以按摩為由,在床上隔著衣服從大腿摸到甲○ 私密處,約10分鐘後,其脫下甲○褲子、內褲及上衣,並掀 開內衣以雙手摸甲○胸部,接著以左手中指插入甲○私密處 等語(見偵卷第4 頁反面至第5 頁);於偵查中亦供稱:當 天其有騎車載甲○去汽車旅館,因其一時色迷心竅,就約甲 ○出去,在汽車旅館其有對甲○按摩,按摩肩膀時,甲○有 閃躲,之後有撫摸甲○胸部及下體的動作,其想試探甲○是 否願意與其發生性行為,所以才帶甲○去汽車旅館,其認為 當時甲○沒有拒絕就是同意等語(見偵卷第32頁);於準備 程序亦自陳:案發當天去汽車旅館前,甲○有陪同其一起去 買彩券等語(見本院卷第24頁)。
㈢依上而觀,甲○與被告就本案發生之過程,所述大致相符; 且甲○於本案發生後,即未再返回被告住處,若如被告所述 ,其與甲○係合意發生性行為,則甲○當時既係借住在被告 家,為何其後又未返回被告家中?再,本案報案人係陳俊材 (見不公開偵卷第4 頁之記事本影印資料),與甲○前揭證 述一致,堪認甲○前揭證述無訛。是被告確有違反甲○意願 對甲○為性交之事實,堪以認定。
㈣被告另辯稱:案發後,其同居人有找甲○詢問本案經過,並



有錄音,甲○有說她是同意的云云(見本院卷第23頁反面) 。然查:經本院勘驗被告所提出之錄音光碟,其內容詳如附 件所示,觀諸甲○與被告同居人之對話中,並無被告所述甲 ○承認係自願或同意與被告發生性行為之事,且過程中,可 聽聞係被告同居人以質問語氣,質疑甲○為何要同意與被告 一起出去,因此破壞其家庭,並要求甲○賠償等語(見本院 卷第85頁反面至第89頁)。基此,被告前揭所辯,顯無足採 ,實則,該錄音光碟反益徵甲○係遭被告以違反意願方式而 為性交一事為真。
三、綜上所述,被告前揭犯行,洵堪認定,被告上開所辯,核屬 臨訟卸責之詞,要無可信,本案事證明確,應予依法論科。四、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21 條第1 項強制性交罪。被告成 年人故意對未滿18歲甲○犯本案之罪,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權益保障法第112 條第1 項前段加重其刑至2 分之1 。 ㈡被告前因詐欺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桃簡字第14 3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 月確定,並於102 年11月13日執行 完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憑,被告 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5 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 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 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並依刑法第70條規定遞加之。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明知甲○於當時係未滿 18歲之少女,身、心尚在發育中,對於性智識及自主能力均 未臻成熟,竟仍對甲○為強制性交行為,影響甲○身、心之 正常發展,所為實屬不該,被告犯後雖一度坦認犯行,並與 甲○達成和解(見本院卷第51頁至反面),惟嗣後又拒不履 行和解條件,有本院辦理刑事案件電話查詢記錄表2 份附卷 可佐(見本院卷第53頁至第54頁),且否認犯行,難認其犯 後態度良好,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 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乙○○提起公訴,檢察官王晴怡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梁志偉
法 官 徐漢堂
法 官 劉俊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



逕送上級法院」。
上訴效力發生於本院收受上訴書狀時,非以提出書狀日期為準。 書記官 陳旎娜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31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如下:
中華民國刑法第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 條:
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各該罪就被害人係兒童及少年已定有特別處罰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
附件:甲○與被告同居人(下稱阿姨)之對話錄音譯文:阿姨:她人咧?
某男:阿姨,不好意思。
阿姨:啊那個妹妹呢?
某男:在外面。
阿姨:叫她進來,叫她進來,叫她進來。
某男:□□進來。(□□為甲○名字)
阿姨:坐啊,坐啊,坐啊。
某男:阿姨,要先跟你說對不起,因為是我把她○○,看有沒有 ……(尚未說完,○○部分聽不清楚。)
阿姨:不是,那個跟你沒關係,因為你不是當事人。叫那個妹妹 進來,她才是當事人,你放心,我也不會對她怎樣。你叫 她進來。你進來,你這邊坐。我問你,你當初為什麼要跟 他出去?
甲○:因為他這樣跟我講說,他有事情問我啊。阿姨:有問你是嗎?是這樣子嗎?
甲○:對啊。
阿姨:然後你就跟他去?
甲○:就跟他去SEVEN。
阿姨:去SEVEN? 然後他後來跟你說什麼?你為什麼要讓他帶走 ?
甲○:他說跟他去買東西啊,然後我說不要啊。阿姨:買東西?就這樣子嗎?




甲○:對啊。
阿姨:那為什麼你還坐他的車?
甲○:那時候他跟我講說要去附近,附近那個買東西。阿姨:可是他講的不一樣喔。你坐下喔。我是希望你老實講,因 為我是覺得說你好像有點滿口謊言。當初你要住來的時候 ,我也問過「阿仔」(音譯),「阿仔」他們就跟我說你 無父無母,然後我那時候也是秉持著說你也是女孩子,然 後我也不想為難你,我想你也不方便,就讓你住。可是你 為什麼對我這樣子?你應該看得出來我有家庭吧?有沒有 ?
甲○:有。
阿姨:有沒有小孩?
甲○:有。
阿姨:事實,可是事情不是像妳講的這樣子喔?我希望你老實講 。
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現在老實講嘛。
甲○:是要講什麼?
阿姨:你為什麼會跟他出去?事情好像不是妳講的那樣子喔?甲○:啊,啊,誰講的是對的,妳又知道?
阿姨:事情好像不是妳講的這樣子喔?我知道的就是說,他約你 說你有沒有在吃藥,那你說有,然後他才載你出去,不然 你為什麼讓他載?然後又去那個,又去汽車旅館?對不對 ?有沒有?
甲○:他載我出去耶。
阿姨:對啊,那你為什麼讓他載?
甲○:他跟我說他要去附近買東西。
阿姨:附近買東西?那你不是在SEVEN買東西了嗎?你這樣講不 是?
甲○:我沒有在SEVEN買東西啊。是他找我去SEVEN。阿姨:那去SEVEN幹嘛?
甲○:去SEVEN,他要問我事情。
阿姨:然後呢?
甲○:然後他沒有問。
阿姨:然後講的好像不一樣喔?
甲○:對啊,不一樣啊,本來就會不一樣的啊。你現在問也沒有 用啊。我為什麼那麼做,我都跟你講了,我知道我對不起 你,但是現在你在懷疑我?
阿姨:不是,你為什麼要這樣子?
甲○:我為什麼要這樣子?那為什麼你要懷疑我?



阿姨:不是我懷疑你,可是跟他講的不一樣。
甲○:我跟他講的不一樣?我知道那是你老公。阿姨:我也沒有偎(音譯)他,其實那天發生事情,我馬上趕他 出去。發生事情,我有馬上報警。你自己講!還說什麼那 是我老公?
甲○:我,我知道。可是我現在,我現在有說什麼嗎?阿姨:我跟你講!你這種話?那你現在是怎樣?你站起來是怎樣 ?
某男:□□□,不要鬧喔,坐好。(□□□為甲○姓名)阿姨:你以為我怕你嗎?
甲○:我沒說你怕我啊。
阿姨:那你現在是怎樣?
甲○:我沒怎樣。你剛好好講,就像你講的嘛。阿姨:我也是好好講啊,是你剛剛口氣差啊。我只是想要把事情 ……
阿姨:那不然你現在是想要怎樣?
甲○:我沒想怎樣啊,就等開庭就好了啊。
阿姨:你想怎樣?
甲○:就等開庭就好。還想怎樣?我也沒想講什麼啊。有沒有, 大家自己知道,等開庭就知道了啊。
阿姨:那他為什麼弄你的時候,你自己要讓他摸?甲○:我……(尚未說完)
阿姨:你有說不要嗎?
甲○:我有說不要嗎?我有講啊。
阿姨:你有講,為什麼還要這樣子?
甲○:還要怎樣子?
阿姨:為什麼還要帶他去旅館?
甲○:是他帶我去的耶。
阿姨:帶你去,那你就要去?你頭腦有問題嗎?等一下,我問你 ,你今天幾歲?
甲○:我講了啊。
阿姨:你幾歲?你幾歲?你幾歲?
甲○:我怎麼知道他要帶我去?
阿姨:你幾歲?你幾歲?你幾歲?你幾歲?七歲嗎?八歲?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今年是七歲還是八歲?我家庭被你害成這樣,你連一句 對不起都沒有?
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也是拍拍屁股,你就走人,你什麼意思?你什麼意思?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什麼態度?
甲○:(沈默不語)
阿姨:事情發生到現在,你跟我說一句對不起嗎?沒有!你拍拍 屁股就走人。
甲○:(沈默不語)
阿姨:一發生事情,我有沒有挺你?有沒有?我有沒有挺你?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自己說,我有沒有挺你?
甲○:你有,你有打給我……(尚未說完)。
阿姨:我有沒有挺你?我只是要把事情釐清。
甲○:我知道啊。
阿姨:你知道?可是為什麼你還對我這樣子?
甲○:我知道啊,可是為什麼你不先問清楚,要……(尚未說完 )。
阿姨:好,那我們坐下來。
甲○:不是啊,啊就是……(尚未說完)。
阿姨:我們坐下來談!
(之後阿姨對其他在場的人說了一些話,與本案無關,省略。)某女:她說妹妹啦。(某女為在場另一名女子,下同。)某男:阿姨,不好意思啦?
阿姨:我問你,你為什麼要這樣子。他是不是我老公,有沒有小 孩?
甲○:(沈默不語)
阿姨:有沒有?
甲○:誰?
某女:好啦。
阿姨:我說他帶你出去那個,你有沒有看到我家庭是怎樣?人家 當初跟我講是你沒父沒母,我讓你進來住,你為什麼要對 我這樣子?你說?你為什麼這樣子?然後,後來發生事情 ,你拍拍屁股就走人,你什麼意思?
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什麼意思?你跟我講啊?
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什麼意思?你什麼意思啊?
甲○:(沈默不語)
阿姨:我有好好跟你講喔。回答我啊,你什麼意思啊?甲○:(沈默不語)
阿姨:因為不關你家的事情就對了?別人家裡死不完就是嗎?甲○:沒有。
阿姨:沒有?啊你為什麼這樣對我?甚至看到我還對我那麼兇?



你連對我一句愧疚都沒有?
甲○:我今天又沒怎樣。
阿姨:我有小孩子你看,他從那天就被我趕出去。那一天發生事 情,我馬上報警。
甲○:我今天才知道。
阿姨:什麼?你不知道?
甲○:我今天才知道你把他趕走耶。
阿姨:為什麼不知道?我的個性,我,你是不是還有約下次?甲○:不是我約的。
阿姨:啊你有沒有啦?有沒有答應?
甲○:我沒有講啊。
阿姨:結果你是不是?你沒有講?可是你那時候你也沒有講,你 也是一樣讓他幹啊?不是嗎?
甲○:我沒有給他啊。
阿姨:你就這麼隨便嗎?
甲○:我沒有給他啊。
阿姨:你不是沒有給他,是他硬不起來啊。他連手都挖你了,連 摸都摸了,你真的那麼隨便嗎?你怎麼那麼隨便啊?甲○:我有擋啊。
阿姨:有擋的話,你也可以逃啊。你看到汽車旅館,你也可以離 開耶。你可以不讓他載耶,你為什麼要讓他載?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幾歲?八歲?八歲嗎?
甲○:我那時候是信任,信任你們家人啊!
阿姨:然後呢?我對你不信任嗎?
甲○:我那時候信任你們家人,我怎麼知道他會那樣?阿姨:你是信任他,還是信任我?你要講清楚喔。甲○:我信任你們家。
阿姨:信任我們家是這樣子嗎?
甲○:我……(欲言又止)
阿姨:當然啊,你遇到事情就躲啊。你看你遇到……(話尚未說 完)。
甲○:我有躲嗎?我哪有躲啊?
阿姨:你後來你拍拍屁股,你就走了。你對我有一句抱歉嗎?甲○:我知道,我一來……(話尚未說完)。
阿姨:被你搞成這樣子啊。
甲○:啊不是啊,我一來,你……(話尚未說完)阿姨:對啊,被你搞,不是,因為你一來,我就是想把事情搞清 楚,你的想法跟原因到底是什麼。我想知道、瞭解你的心 理,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子破壞我的家庭?我好好的家庭,



你要弄成這樣子?
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當初可以一句拒絕,就都沒有這些事情。為什麼你就偏 要?
甲○:(沈默不語)
阿姨:你一句不要,就沒事情了,為什麼你要跟他去SEVEN?你 可以不要跟他去。
甲○:阿姨,我在趕時間,對不起。
阿姨:我不要,我現在一定要跟你講清楚。
(之後某女以台語說:沒有,你們就這樣了。反正那個垃圾,那他的事情。)
阿姨:沒有,我絕對要跟她說清楚。
(之後某男說:那沒關係,你們先講,我們已經先跟老師講,我 們晚點再進學校。)
某女:就是「阿仔」(音譯)嗎?
某男:對,就是昨天阿姨你跟我講電話那個,就是那個。某女:喔,那個。
阿姨:喔,下午打電話給你那個喔?
某男:就晚上,晚上那個。晚上差不多,我昨天晚上去的時候… …(話尚未說完)。
阿姨:你覺得她這樣對嗎?
某男:不對。
阿姨:她把我家庭害成這樣,對嗎?
某男:不對。
阿姨:你覺得她應該怎樣賠償我?
某男:這個、這個我……(話尚未說完)
阿姨:我小孩子還有三個要養。
某男:對啦。
阿姨:怎麼辦?她要怎麼負責?一句話她要怎麼負責?我現在就 是要她負責!我當初就是看她可憐,我收留她,結果她這 樣對我?她還跟我說無父無母,結果她現在滿口謊言。某男:我知道啦,昨天你有跟我講。
阿姨:如果發生在你爸媽身上,你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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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