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7年度,1348號
PCDV,107,訴,1348,20180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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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348號
原   告 元琪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政育
被   告 殷豪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定 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住所地係在高雄市,有被告異議狀在卷可佐,依民 事訴訟第1條第1項之規定,自應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管轄。 玆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 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信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傅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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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琪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