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催字,101年度,1111號
TCDV,101,司催,1111,201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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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      101年度司催字第1111號
聲 請 人 智丞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志成 
上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本裁定登報。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 ,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五、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 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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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101年度司催字第1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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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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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張清松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建成分行 │101年10月31日 │100,000元 │XD0544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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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林樹森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軍功分行 │101年9月30日 │19,500元 │AG0801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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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松浩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豐原分行 │101年11月25日 │300,300元 │HD1380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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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昱龍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寶成分行 │101年12月10日 │10,290元 │DO0168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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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鈺盛全球工業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大雅分行 │101年11月30日 │18,900元 │DA68693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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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廣記電機企業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五權分行 │101年12月15日 │40,000元 │WE9259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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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附記:(本附記內容不必刊登)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上列附表及聲請人姓名,確 認無誤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本公示催告含附表全文刊登新 聞紙一日,並務必先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送本院(請 勿剪開)。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 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如未於收受送達後一個月刊登新聞紙,即視為撤回本公示 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五四二條第三項參照)。 四、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主文第三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 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 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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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昱龍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鈺盛全球工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松浩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廣記電機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智丞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丞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