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地上權登記
屏東簡易庭(民事),屏簡字,107年度,608號
PTEV,107,屏簡,608,2019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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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屏簡字第608號
原   告 源龍兩合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明杰 
被   告 鄭多喜 
      鄭雅惠 
      鄭雅純 
      鄭雅慎 
      黃建國 
      黃美秀 
      呂黃美媖
      黃美鈴 
      黃美人 
      黃美娜 
      黃鄭秀春
      黃建忠 
      黃建化 
      黃建邦 
      黃美黛 
      黃朝安 
      黃朝旭 
      涂黃秋夏
      黃平彥 
      黃平良 
      溫秀珠 
      黃建中 
      黃瑋  
      黃淑華 
      黃靜枝 
      大衛杜基維(現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張緁芯 
      陳瀚翔 
      陳雅玲 
      黎仲屏 
      黎嫚屏 
      黃純純 



      黃桂霞 
      陳罕吾 
      陳立文 
      陳珍妙 
      何欣鐘 
      何明翰 
      何威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地上權登記事件,因有必要再開辯論,其
期日定本年109年1月15日下午2時20分,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
通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5  日
          屏東簡易庭   法 官 麥元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潘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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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源龍兩合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