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843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日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蕭富榮間聲請發支
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日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已廢止,請提出公司章程、股東決
議以明該公司有否選任清算人;若尚無選任清算人則以全體
股東為清算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
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國宏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