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資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8年度,1342號
TCDV,108,補,1342,20190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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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補字第1342號
原   告 程奎禦 
      梁淑如 
      楊惠琪 

      林澤浩 
      張益壽 
      劉育誌 
      靳豫婷 

      張珮珣 
      簡佑任 
      廖基欽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賴嘉斌律師
      林逸夫律師
      洪琬琪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久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久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力佑國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分別補繳第一審裁判費如附表「原告應繳納之裁判費」欄所示,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 理 由
一、按勞工或工會提起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之訴,暫免徵收 依民事訴訟法所定裁判費之2 分之1,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7 條訂有明文。
二、上列原告與被告久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久樘營造股份有限 公司、力佑國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 原告起訴均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起訴請求給付項目各如 附表所示,其中關於工資、特休未休工資、預告工資部分, 因具有工資性質,應依上開規定暫免徵收裁判費2 分之1 ; 關於資遣費、獎金部分,因非屬工資,而無上開規定適用。 是以,本件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各如附表「原告應繳納之裁 判費」欄所示。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分別補繳,如逾期未繳 ,即駁回其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凡瑄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于容
附表:(新臺幣)
┌─────┬─────┬────┬────┬─────┬─────┬──────┬──────┬─────┐
│原告 │工資 │特休未休│預告工資│獎金 │資遣費 │原告請求總額│暫免徵裁判費│原告應繳納│
│ │(A) │工資 │(C) │(D) │(E ) │(即A 至E 總│2 分之1 部分│之裁判費 │
│ │ │(B) │ │ │ │和)原應徵收│(即A 至C )│(即F-G) │
│ │ │ │ │ │ │之裁判費金額│之暫免金額 │ │
│ │ │ │ │ │ │(F) │(G) │ │
├─────┼─────┼────┼────┼─────┼─────┼──────┼──────┼─────┤
│1.程奎禦 │14,800元 │1,080元 │0元 │182,796元 │38,617元 │2,540元 │500元 │2,040元 │
├─────┼─────┼────┼────┼─────┼─────┼──────┼──────┼─────┤
│2.梁淑如 │16,133元 │910元 │0元 │85,725元 │18,176元 │1,330元 │500元 │830元 │
├─────┼─────┼────┼────┼─────┼─────┼──────┼──────┼─────┤
│3.楊惠琪 │30,000元 │900元 │0元 │0元 │5,751元 │1,000元 │500元 │500元 │
├─────┼─────┼────┼────┼─────┼─────┼──────┼──────┼─────┤
│4.林澤浩 │14,800元 │1,350元 │0元 │356,000元 │14,849元 │4,190元 │500元 │3,690元 │
├─────┼─────┼────┼────┼─────┼─────┼──────┼──────┼─────┤
│5.張益壽 │76,000元 │10,800元│39,222元│0元 │42,328元 │1,770元 │665元 │1,105 元 │
├─────┼─────┼────┼────┼─────┼─────┼──────┼──────┼─────┤
│6.劉育誌 │26,500元 │0元 │0元 │0元 │0元 │1,000元 │500元 │500 │
├─────┼─────┼────┼────┼─────┼─────┼──────┼──────┼─────┤
│7.靳豫婷 │19,000元 │0元 │0元 │0元 │0元 │1,000元 │500元 │500 │
├─────┼─────┼────┼────┼─────┼─────┼──────┼──────┼─────┤
│8.張珮珣 │71,500元 │7,000元 │0元 │0元 │35,288元 │1,220元 │500元 │720 元 │
├─────┼─────┼────┼────┼─────┼─────┼──────┼──────┼─────┤
│9.簡佑任 │91,666元 │8,667元 │0元 │3,000元 │46,452元 │1,550元 │555元 │995 元 │
├─────┼─────┼────┼────┼─────┼─────┼──────┼──────┼─────┤
│10.廖基欽 │55,000元 │12,133元│41,519元│0元 │37,194元 │1,550元 │555元 │995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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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力佑國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久樘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久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