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管理權不存在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7年度,835號
TYDV,107,訴,835,20190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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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835號
原   告 葉日堯 
      葉日舜 
      葉雲良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國煒律師
      李代婷律師
被   告 葉日智 
      葉雲錡 
      葉日華 
      葉照夫 
兼 上四人
訴訟代理人 葉步盟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葉恕宏律師
      李奇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管理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 年8 月1 日下午2 時1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蔣彥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5 日
書記官 李佳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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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