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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更一字,107年度,56號
TPBA,107,訴更一,56,2019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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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更一字第56號
原 告 吳郁亭

 吳秉遠
兼 上二人 黃若蓮
法定代理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涂惠民 律師
被 告 新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侯友宜(市長)
訴訟代理人 陳郁涵
 陳麗玲 律師
 洪榮彬 律師
參 加 人 全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李豊松(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余政勳 律師
 周宇修 律師
 莫詒文 律師
上 一 人
複 代理人 蘇軒儀 律師
參 加 人 汪金珠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土地登記事務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1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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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全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