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8年度,699號
KSDV,108,補,699,20190627,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補字第699號
原   告 瑞弘冷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秀菊 
訴訟代理人 陳煜昇 
原告與被告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鋁分公司間給付承攬報
酬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
幣627,75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6,830元。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郭宜芳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家宏

1/1頁


參考資料
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鋁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弘冷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