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建上字第46號
上 訴 人 升優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費中信
訴訟代理人 林紹源律師
複代理人 張樵
被上訴人 太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世明
訴訟代理人 林森敏律師
複代理人 狄彥君律師
訴訟代理人 謝秉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
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8月2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七
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3 日
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陳邦豪
法 官 胡芷瑜
法 官 周美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3 日
書記官 呂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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