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7年度,609號
ULDM,107,訴,609,20190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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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609號
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宗麟(原名:李勝龍)



      葉茂營造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速修
被   告 精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廖偉博

選任辯護人 劉志卿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 年度
偵字第432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延展至民國一○八年七月九日下午二時九分宣判。 理 由
被告李宗麟葉茂營造有限公司精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涉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原訂民國108 年6 月12日上午10時28分宣判,前經本院裁定延展宣判期日,爰訂宣判期日如主文所示。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玫琪
法 官 潘韋丞
法 官 陳韋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映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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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精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葉茂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