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8年度,129號
TNDV,108,除,129,2019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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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29號
聲 請 人 黃盟凱 
代 理 人 吳淑慧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5 月27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原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遺 失而經聲請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357 號公示催告,並於 民國107 年10月2 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 ,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 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 個月內,聲 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前段定有明文。 經查,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357 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且經聲請人於107 年10月2 日刊登新 聞紙,業據聲請人提出新聞紙1 份附卷可佐,並經本院依職 權調閱前揭公示催告事件卷宗審核相符。上開公示催告程序 所定申報期間已於108 年4 月2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於法並無不合,應予 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潘明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0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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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8 年度除字第12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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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 數│股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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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亞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ND-00052924至00053│571 │571,000 │
│ │ │4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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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亞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NX-00000769至00000│1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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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亞洲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