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08年度,81號
TNDV,108,簡上,81,20190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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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81號
上 訴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燦昌
訴訟代理人 陳孟岭
      黃豊盛
被上訴人  林筱蓉即林良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張玉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蘇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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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