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5年度,699號
TPDV,105,重訴,699,20190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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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699號
原   告 周榮彬 
      周信季 

原   告 周美珠(即周秋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林克霖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郭玉健律師
複代理人  郭玉瑾律師
原   告 周阿進 

      周阿文 

      廖周和容


      周榮科 
      周游連 
      周婉裕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周榮彬 
原   告 周江梅鳳
      周鵬飛 
      周鵬勇 
      周鵬郎 

      李秀蘭(即周信寶之繼承人)


      周信昊 
      周菱玲 
      周麗玉 
      周麗敏 

      周麗華 


      周麗玲 
      周麗芳 
      周麗慧 
      周麗蓉 


被   告 陳永雄 
訴訟代理人 黃建復律師
被   告 林茂雄 


訴訟代理人 郭憲文律師
被   告 周朝成 
      張啟輝 
      張啟雄 

      張啟賢 
      張甄 

      張麗娟 
      陳詹阿惜(即陳俊安之繼承人)

      陳炳旭(即陳俊安之繼承人)

      陳麗奾(即陳俊安之繼承人)

      陳炳仲(即陳俊安之繼承人)

      陳美妙(即陳俊安之繼承人)

      陳麗妃(即陳俊安之繼承人)

      陳久弘 
      陳金燦 

上十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劉彥麟律師
被   告 李明智(即李陳碧雲之繼承人)

      李明哲(即李陳碧雲之繼承人)


      李珠華(即李陳碧雲之繼承人)

      李珠蘭(即李陳碧雲之繼承人)


      李珠英(即李陳碧雲之繼承人)


兼上五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李明和(即李陳碧雲之繼承人)


被   告 黃陳滿 
      黃陳月櫻
      陳亮朱 
      謝張阿珠
      曹燕  
上五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劉彥麟律師
被   告 佩君 

訴訟代理人 陳建宏律師
複代理人  王俊智律師
被   告 陳劭齊 
      楊鋮緁 
      楊鋮珺 

法定代理人 楊建志 
      何承蓉 
被   告 陳立哲 
      陳黛玉 

法定代理人 陳若宇 
      林雅玲 
被   告 周嘉玲 

      楊國雄(兼楊國毅之繼承人)

      梁卓鴻 
      楊建和 

      許素津 
      李春成 
      許宏榮 
      沈素幸 
      許智昱 
      許智炫 

      許烱昇 
      鄭春枝 
      吳錦滿 
      林錦雲 



      金希仁 

      金希白 



      林淑玲 


      謝松男 

      楊國徵(即楊國毅之繼承人)

      余秀瑗(即楊國欽之繼承人)

      楊建基(即楊國欽之繼承人)


      楊建殷(即楊國欽之繼承人)

      楊鳳儀(即楊國欽之繼承人)

      王朝堂(即王楊素貞之繼承人)


      王朝樑(即王楊素貞之繼承人)

      王朝正(即王楊素貞之繼承人)

      王絢玉(即王楊素貞之繼承人)


      楊秀惠(即楊國毅之繼承人)


      吳楊淑美(即楊國毅之繼承人)

      林楊麗芬(即楊國毅之繼承人)


      楊娥英(即楊國毅之繼承人)


      陳秀莉 



      蔡素月 
      陳有量 
      林文浩 



上四十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沈孟賢律師
被   告 周韋立(即周燦之繼承人)

法定代理人 陳美鳳 
被   告 周博棟(即周燦之繼承人)


      周淑貞(即周燦之繼承人)

      周淑謙(即周燦之繼承人)

      周麗珠(即周燦之繼承人)


      周麗蘭(即周燦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許明宗 
被   告 游美桂(即周萬福之繼承人)


      周煥勛(即周萬福之繼承人)

      周倪安(即周萬福之繼承人)

      周萬子 


上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劉彥麟律師
被   告 顏周梅芬
      張土傳(即張周雪之繼承人)


      張連丁(即張周雪之繼承人)


      張忠進(即張周雪之繼承人)

      張家富(即張周雪之繼承人)

      張合(即張周雪之繼承人)


      張銀淵(即張周雪之繼承人)

      黃周梅 
      周崑元 
      周崑鈺 

      周秋吟 
      林周秋月
      周綉香 
      周天送 
      周娟娟 
上八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劉彥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
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7月23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蔡世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4 日
書記官 洪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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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